4天工作制一定好?一情況下打工仔隨時更慘

4天工作制,以往只是歐美國家打工仔的「專利」,但近年亞洲地區如日本、韓國等地,都開始積極研究4天工作制,香港亦有企業試行4.5天工作周,引起不少打工仔羨慕。

一般推行4天工作制的公司,都是希望多一天假期可以增加員工工作效率,增加對公司歸屬感。員工則希望可以有更多休息時間,可以處理私事,實行「Work Life Balance」。但4天工作制,真的這樣「完美」嗎?理想與現實的差距有多大?

綜合不同國家企業的政策,4天工作制有幾種模式:

A>4天工作,總工時不變,薪水不變
B>4天工作,總工時減少,薪水減少
C>4天工作,總工時減少,薪水不變

從員工的角度看,一定是C模式最吸引,不過大部分公司選擇的都是A模式。無論是哪種模式,如果工作量沒有改變的話,對員工來說可能都只有更大壓力。

例如A模式之下,會令每天工作時間變長,可能是由每天工作9小時,變成每天工作超過11小時。C模式之下則需要員工在更短時間內完成同樣事務,如果本身工作能力比較高的話,當然沒有問題。但對於平常工作時間都不多夠用,只是剛好完成任務的員工來說,要麼強迫自己「加速」,要麼「自願加班」完成工作,大大增加時間壓力及工作疲累,最終影響精神健康及身體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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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西蘭信託公司Perpetual Guardian聯同奧克蘭大學,於2018年進行過關於4天工作制的實驗研究。研究結果顯示,4天工作制下,員工壓力下降了7%。不過,有一整個部門因為工作太繁重,索性於研究中途退出,改回5天工作制。

可見4天工作制下,可能有人會因此而得到了額外的休息時間,但亦不是每個人都能從中得益。無論是老闆還是打工仔,推行4天工作制前,可能都要先了解有沒有足夠配套去避免上面提到的「反效果」。例如「減少不必要的開會時間」、「使用更高階的數碼設備」、「容許遙距工作」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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